一、招标内容、范围、招标方式:
1.招标项目:明信城A、B、C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明信城A、B、C区电梯的生产、包装、运输、下车及二次转运、安装、成品保护及验收后取得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等所有工作内容。
3.品牌要求:合资一线品牌。
二、投标人资质、业绩及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承担过3个不小于本项目规模的类似业绩。
3.资质要求:
3.1制造商具备电梯生产制造A级、电梯安装一级资质;
3.2代理商需具备相关代理销售证明文件、电梯安装一级资质。
三、报名相关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报名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业绩、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同时提供上述资质文件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45688449@qq.com。
3.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递交至成都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台处;
3.1电话:(028)82000011-0
3.2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凤路19号。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报价方式: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干总价。(由于现场条件限制,可能发生多次进出场的情况,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该情况在招标答疑阶段告知投标人,投标人须接受并已经在合同总价内包含了该部分费用。)
2.开标方式: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3.工期:工期为 90个日历天数(按每批次计算),具体开竣工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4.付款方式:
4.1设备费:
4.1.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总价的5%作为预付款;
4.1.2排产款:甲方在确认乙方合格完成电梯施工安装图及土建布置图后,甲方分批向乙方发出每批产品的书面排产通知。在乙方按照甲方书面排产通知要求排产时间排产前7天内支付至乙方相当于该批设备总价30%的排产款(含已支付的预付款);
4.1.3发货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后在每批次设备出货期届满30天之前,支付每批次设备总价70%的发货款;
4.1.4乙方所供的电梯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电梯检验合格证且双方已经完成结算工作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批设备总价5%的银行质量保函(质量保函期限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之日起计30个月);
4.2安装费:
4.2.1电梯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验收合格完成交付手续后,甲方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安装本合同电梯设备,甲方应当在双方书面确定的安装开始日前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安装总价50%;
4.2.2每批次设备安装完毕,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甲方书面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安装总价50%的安装款;
4.2.3最后批次电梯设备安装完成并全部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双方对结算价款达成一致后并在30日内办理完毕结算,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但在甲方支付结算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结算总价的5%的银行质量保函(质保期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后终止)
5.单位考察:由招采部组织,技术部、工程部、成控部、运营部参加。
6.考察要求:
6.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类似业绩等。
6.2企业办公场所、人员构架、技术力量、在建或已建项目等。
6.3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
成都中投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8月29日